易魂之四柱篇 第二章 论天干的生克制化

深入探讨四柱预测中天干的生克制化原理,揭示五行能量在「生」「克」「制」「化」作用下的复杂转化与力量差异。通过解析这些辩证关系,本文提供评估八字五行旺衰、理解命运动态平衡的关键法则。

我们生活在物质的世界里,是物质的运动形式和作用,影响了事物发展、变化和结果。既然是物质的运动,离不开力学的三大要素:大小、方向、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由于力量作用效应的不同,从而也使事物或现象、人物,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存在着更多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

在预测学中,物质的运动,就是阴与阳的相互作用,就是五行属性之间相生相克的关系。由于相生相克之间力量分布的差异,在维持事物沿水平方向一致发展的时候,带来了种种改变事物发展趋势的契机,机遇与挑战并存,正如人们所熟悉的“福兮祸所居,祸兮福所依”。在五行生克的规律之中,不生即克、不克即生的物质运动属性,反映出事物的发展,从来就不会有暂时的停顿,总是在生克力量的不同作用当中,相互转化着数量、质量和能量,任何一个因素的波动,都足以使事态的发展,从一个极端转人另一个极端。因此,事物的发展从来就不会绝对的平衡和绝对的公正,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只会按照自身的运动规律进行。人们只能在熟悉其运动规律的基础之上,寻找有利的时间和空间,寻找有利的方位,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这就是易学上的趋吉避凶。

天干的五行属性纯粹而又单一,可以直接论生、论克。但是,对于地支而言,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地支的力量在转换过程中其由于藏干的复杂性,只能通过刑、冲、合、害的方式才能将力量转换到天干实现生、克、制、化。

天干主外,地支主内,天年力量完全依靠地支体现出来。
所以,同样的生克原理,天干论的是生克制化,地支论的是刑、冲、合、害。

那么,关于五行生克制化的辨证法则,又包括了什么样的内容呢?先贤徐大升在《元理赋》中,明白无误地指出了变通关系。

金:金旺得火,方成器皿。

火:火旺得水,方成相济。

  • 火能生土,土多火晦;强火得土,方止其焰。
  • 火能克金,金多火熄;金弱遇火,必见销熔。
  • 火赖木生,木多火炽;木能生火,火多木焚。

水:水旺得土,方成池沼。

  • 水能生木,木多水缩;强水得木,方泄其势。
  • 水能克火,火多水沸;火弱遇水,必为熄灭。
  • 水赖金生,金多水浊;金能生水,水多金沉。

土:土旺得木,方能疏通。

  • 土能生金,金多土变;强土得金,力制其壅。
  • 土能克水,水多土流;水弱逢土,必为淤塞。
  • 土赖火生,火多土焦;火能生土,土多火晦。

木:木旺得金,方成栋梁。

  • 木能生火,火多木焚;强木得火,方化其顽。
  • 木能克土,土多木折;土弱逢木,必为倾陷。
  • 木赖水生,水多木漂;水能生木,木多水缩。

这段文字,在很多书籍当中,都被广泛引用,但是没有做到深刻科学的剖析。

《元理赋》文字通俗易懂,难道相生相克的关系就这么简单吗?相生相克的力量就这么明显吗?如果相生和相克的关系同时存在,还是这么简单吗?在五行俱备的时候,又该如何去理解这些理论呢?

其实,《元理赋》既有一般意义上的生克关系,又有辩证意义中的生克关系。五行生克关系在转换过程中,由于力量的三大要素的作用不同,导致了生克现象的差异和区别:生克制化反映出了克、泄、制、耗结果和形式,与此同时,克、泄、制、耗的状态,体现出制止恶性生克的五行。这就是易学理论中,对抗五行取用基本的法则。

我在这里,以粗浅的方式来诠释《元理赋》的部分内容,希望能够引起初学者的重视,希望初学者对五行生克制化的基本原理有一些更为深刻的认识。同时,做为一家之言,也望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以金与水、水与木、木与火之间的关系做如下分析:

《元理赋》最精髓的内容,远远不止这些。简洁的行文,字字千斤,比如说:土多火晦,多指的是湿土,火多土焦,多指的是燥土等等。在很多流派的传承之中,往往把这些运用于取象,并且效果不错。但是,象毕竟是象,象什么,或不象什么,必须依赖于理论。在扎实的理论基础之上,去推演事物的发展,象什么,说什么,是什么,有什么。所以,理论体系的严密性和通变性,是明判吉凶或者取象的坚实基础。

以上阐述《元理赋》的内容,是从理的角度去理明。只要明白其中的通变,还可以通过其它的形式去注释、去使用。不管那种理论上的论述,最终的结果都是要回归到五行生克的力量和现象中来。只要在八字中找用神,就会自然而然地运用两种五行对抗的基本法则。两种相生相克的五行,必须在有其它五行参与的情况之下,才能真正反映出它们之间的生克关系和内容。

为了把生克关系理顺清楚,下面就生克制化的概念、作用和形式予以说明。

一、生

  1. 生,是一种五行通过相生的形式,把力量转化给下一个五行。
  2. 生,分主生和被生,主生之五行必须消耗与被生之五行同等的力量,主生之五行减少或者消失,被生之力量加大。
  3. 主生之五行力量大于被生之五行,而且力量相差悬殊,主生五行力量会越级而克。
  4. 被生五行力量小于主生之五行,被生之五行对主生五行称之为泄。
  5. 被生之五行力量大于主生之五行,被生之五行对主生之五行称之为化。
年柱
官
乙
酉
月柱
枭
丙
戌
日柱
元
戊
寅
时柱
伤
辛
酉

年干乙木对月干丙火,月干丙火对日干戊土,日干戊土对时干辛金,称之为生。

时干辛金对日干戊土,称之为化,因为金比土旺。日干戊土对月干丙火,月干丙火对年干乙木,称之为泄。

年柱
食
乙
卯
月柱
枭
辛
巳
日柱
元
癸
亥
时柱
财
丙
辰

辛金失令,无根,在生癸水的过程中,已经完全消耗去自己的力量,称之为化。日干癸水在原来的基础上,力量加大了,辛金有多大力量,癸水就加大了多少力量。

年柱
印
庚
戌
月柱
比
癸
未
日柱
元
癸
巳
时柱
伤
甲
寅

年干庚金和月干癸水都虚浮无根,在力量同等的情况下,主生五行必须消耗与被生五行同等的力量。所以癸水的力量在原来的基础上加大,而被生的力量则完全消失。

年柱
枭
甲
辰
月柱
印
乙
亥
日柱
元
丙
戌
时柱
伤
己
亥

日元丙火失令,坐墓库,印星甲乙木通年、月、时支有气,力量旺于丙火,丙火也化不尽乙木的力量,乙木越过丙火可以去牵制己土。(有人会认为土有两个本气强根,不以弱论,其实是一种错误的理解。因火土生在亥月为寒火湿土、冻土,火土不能发挥其原本的作用。而柱中水重,木旺之故)。

二、克

  1. 主克和被克的两种五行,双方要消耗同等的力量。
  2. 主克五行力量小于被克五行时,把主克的力量耗之殆尽,对主克之五行称之为耗。
年柱
食
戊
申
月柱
杀
壬
戌
日柱
元
丙
寅
时柱
财
辛
卯

年干戊土对月干壬水,月干壬水对日干丙火,日干丙火对时干辛金,称之为克。

时干辛金对日干丙火,日干丙火对月干壬水,月干壬水对年干戊土,称之为耗。

年柱
才
庚
午
月柱
官
癸
未
日柱
元
丙
寅
时柱
枭
甲
午

丙火自坐长生,通根年月时支,又寅午半合火局而旺极,癸水虚浮无根,在克制丙火之时,癸水被耗之怠尽。

三、制

  1. 制和克的意思相近,区别在于力量的大小悬殊。
  2. 主克之五行力量大于被克之五行,而且力量悬殊称之为制,就是彻底制服、压制。
  3. 主克五行力量小于被克五行而且力量悬殊,把主克五行力量彻底耗尽。
年柱
官
甲
寅
月柱
印
丙
子
日柱
元
己
亥
时柱
杀
乙
亥

日元己土,虚浮无根,而且己土之原神休囚,甲乙木得令通根,木旺极土弱极,无火通关,木对土称之为制。

年柱
印
丁
亥
月柱
伤
辛
亥
日柱
元
戊
寅
时柱
官
乙
卯

日主戊土不得令,在地支中无强根。官星乙木自坐强根,通根日支,而且源神旺相。对日主为紧贴制身。

四、化

  1. 化和生的形式一样,也是在力量上有所区别。
  2. 化,也是泄的一种,但两者也不尽相同。
  3. 主生五行力量和被生五行力量一般大,或者小于被生五行的力量,被生之五行对主生之五行称之为化。
  4. 被生的五行力量小于主生之五行,而且力量悬殊,被生之五行对主生之五行称之为泄。
年柱
枭
己
亥
月柱
杀
丁
卯
日柱
元
辛
卯
时柱
劫
庚
寅

丁火在生己土的过程,转化了自己的全部力量,己土也接了丁火的全部力量。枭印化去七杀力量的同时,表现出了偏印的心性,所以,为人本份。

年柱
劫
丙
戌
月柱
印
甲
午
日柱
元
丁
丑
时柱
枭
乙
巳

八字日元丁火,通根年月时支,又有比劫助身,完全化去印星甲乙木的力量。

以上为生克制化的形式,主要区别在于五行生克力量的大小,通过生克制化的途径,可以评判出八字五行的旺衰关系,可以提供八字五行力量归类的标准,和对两种对抗五行的选取依据,可以反映出两种对抗五行平衡程度。

易魂之四柱篇 第二章 第一节 天干互化

八字生克制化全解析:从五行能量博弈看透“强力压制”的命运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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