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魂之四柱篇 第二章 第一节 天干互化

本节深入探讨《易魂之四柱篇》中的天干互化原理,将其作为五行生克制化的具体应用。文章详细阐述了天干之间紧贴、隔干、遥隔的生克关系,归纳出“生者有制则不生”、“制者有制则不制”、“制者有化变相生”等五种核心形式,揭示五行泄耗制的具体状态,为命理分析提供坚实理论基础。

第一节 天干互化

做为物质运动的一种形式,力量要素直接作用了五行生克的本质。在主生和被生、主克和被克的关系当中,力量的作用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这种现象的作用,最终导致了量变和变的关系,也就相应地产生了“制”与“化”的关系。

生克制化的基本原理,在更为广泛的时空当中,反映出事物发展的质与量之间的变化,把五行每一个环节具体化。也就是说,五行生克制化的基本原理,是在模拟物质运动的作用和方式。但是它又不同于物质运动的严肃性,它是以物质运动的作用和方式,对事物发展的因果关系,进行细节的描述。所以,通过五行的生克制化,可以对以前的历史进行追溯,可以对以后的发展进行预测。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并非是一般意义上的哲学。

天干互化就是针对天干五行生克制化的基本原理而言。“天于互化”做为学术的概念,更能直观地体现出来天干之间的生克制化。它的内容包括天干之间紧贴的生克,隔干的生克,遥隔之干的生克,以及年、月、日、时的天干对大运流年的天干的生克。把八字中天干排列的位置顺序,通过天干之间五行生克力量的转换,反映出天干之间彼此的作用和意义,反映出事态发展中某些具体环节的事实真相;同时,也为形象断命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天干互化,反映五行相生相克之间的泄、耗、制的具体状态通过天干互化,可以具体评判出每个五行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

一、天干互化的几种归类形式

1、生者有制则不生:

年柱
财
戊
申
月柱
印
壬
戌
日柱
元
乙
酉
时柱
才
己
卯

日干乙木通根时支,有月干壬水紧贴相生。年干戊土失令通根月支,于年支有气,得时干己土相助,为旺。月干壬水得令,通根年支有气,力量不及戊土,戊土克了壬水,(壬水也耗了戊土的力量)壬水不能生乙木,这时就形成了生者有制则不生。

在这个八字天干的生克关系当中,就可以把壬水和乙木两种五行的力量,加在一起,与戊己土抗衡。

所以,在生者有制则不生的情况之下,可以总结出几个特点:

  • 主生之五行受到彻底克制,则不能去生被生之五行。
  • 主克之五行力量要大于或是等于主生五行的力量。
  • 通过归类,把相生关系的五行力量加在一起,与另外的五行力量进行对抗。

2、制者有制则不制,制者有制克力减:

年柱
食
丁
未
月柱
杀
辛
亥
日柱
元
乙
巳
时柱
劫
甲
申

日干乙木有时干甲木紧贴助身,地支通气于年支和月支。辛金得令,通根时支,对木紧贴而克。年干丁火,在年支有气、在日支有强根,对月干辛金构成了克制。辛金被丁火克制的同时,没有力量再来克制乙木。对于乙木而言,就是制者有制则不制。

这样,把乙木的力量和年干丁火的力量就加在一起,与月上辛金的力量进行抗衡,形成了两种对抗的五行。

  • 制者有制则不制,也有几个突出特点:
  • 主克五行受到克制,不能克制下一个五行。
  • 对主克五行出现了克制的五行,力量大于或等于主克五行。
  • 通过五行归类,把相生关系的五行加在一起,与另外的五行对抗。
  • 通过五行归类,把隔干之生克,可以看成紧贴之生克。
年柱
伤
己
亥
月柱
官
癸
酉
日柱
元
丙
辰
时柱
食
戊
子

日干丙火虚浮无根,月上癸水通根年、时支,并于日支有气,紧贴克身。年干己土得令,通根日支,紧贴癸水而克。癸水在克丙火的同时,也要消耗与己土一定的力量,这样,癸水克丙火的力量也就减小了。己土的存在,使癸水对丙火而言,就是制者有制克力减小。

制者有制克力小的几个特点:

  • 对主克五行,同时出现了克制它的五行,但力量小于主克五行。
  • 主克的五行,先要消耗去对它来克的五行的同等力量以后,再克制下一个五行。
  • 通过归类,把具有相生的五行,加在一起,与其它的五行进行对抗。

3、制者有化变相生:

年柱
杀
庚
戌
月柱
印
癸
未
日柱
元
甲
寅
时柱
比
甲
戌

日干甲木,自坐禄地,月支为库根,天干有印比生助,取土金为用。年上庚金克日干甲木,但是月干癸水,完全化掉庚金的力量,庚金不能克甲术,通过月干癸水力量的转化,形成了连续相生的形式。

制者有化变相生的形式和特点:

  • 主克五行的力量被完全转化,不能克制下一个五行。
  • 相克关系的两种五行之间,出现了通关的五行,并且,力量大于或等于主克五行的力量。
  • 命局中,两个相克五行之间的隔干,就是通关五行。

4、制者有化则不制

年柱
印
丁
巳
月柱
杀
甲
辰
日柱
元
戊
午
时柱
劫
己
午

日干戊土,通根年、月、日、时。月干甲木不得令,甲木对戊土紧贴而克。但是,年干丁火透出,并引发地支巳午未三会火局成功,完全化去甲木的力量,甲木无力克制戊土,这时,甲木对戊土就形成了制者有化则不制。

制者有化则不制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 主克五行的力量被完全转化,不能克制下一个五行。
  • 对主克五行,出现了它的被生五行,力量大于或等于主克五行。
  • 对主克五行,同时出现了它的被生和被克的五行,主克五行被被生五行化去全部的力量,而不能克制下一个五行。

5、制者有泄克力小

年柱
印
庚
戌
月柱
杀
己
丑
日柱
元
癸
巳
时柱
食
乙
卯

日干癸水得令,于月支有气,月千己土通根年、月、日支,紧贴癸水而克。年干庚金在月支为库,在日支为长生紧贴已土济泄。已土先要去生庚金,然后,再以多余的力量来克癸水,称之为制者有泄克力小。

同样,这种情况下,把具有相生关系的五行力量加在一起,与另外的五行力量进行对抗使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把土金两五行加起来与水木对抗。

制者有泄克力小,具有以下几种特点:

  • 对主克五行,出现力量小于主克被生的五行。
  • 主克五行先消耗去被生五行同等的力量以后,去克制下一个五行。
  • 通过归类,可以把被克和被生五行的力量加在一起与主克五行形成对抗。

天干互化的几种归类形式,是对生克制化的基本原理的具体运用。作为归类,只是对形式的一种总结。在具体的运用当中,多种归类的形式和内容,可能同时存在,或者交叉出现。所以一定要有变通理解和使用能力。不管是哪一种归类的形式它都是以天干之间泄、耗、制的方式,达到了五行的相互牵制,相互对抗,只有这样,五行之间才能相对平衡,相安无事。如果说某种五行不能牵制另外的五行,与之相关的连琐反应就会出现吉与不吉两个极端。

二、隔干、遥隔相生、相克可视为紧贴的情况

天干和地支相辅相成,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天干主外在的形式,地支为内在的本质。天干表现出来的是地支的内在本质地支的内在本质要以天干的外在形式上表现出来。天干的力量来源于地支之间的刑、冲、合、害的作用,地支之间刑、冲、合、害决定天干生克的结果和能力。所以,天干之间的隔干生克、遥隔生克,一定要顺从于地支之间的力量转换。

年柱
伤
乙
卯
月柱
印
辛
巳
日柱
元
壬
子
时柱
劫
癸
卯

地支子水和卯木在日、时紧贴,天干透出水木的两种五行做为化神,子卯相刑条件构成,年支卯木加力。地支为内在的实质,天干也就必须反映出来相应的形式。所以,时干癸水和日于壬水,对年干的乙木,由隔干相生可以视为紧贴而生,因为通过地支的转换直接反映到天干乙木上去。如果在这里把隔干或遥隔之中的力量,看成生力小或者几乎没有的话,那就理解错误了。此八字印星坐死地,伤官旺极,柱中土不现而金很弱不能牵制水木。该命主放浪形骸,游侠任性,克父、克妻、克母,也不利子女。

年柱
伤
庚
申
月柱
劫
戊
寅
日柱
元
己
巳
时柱
杀
乙
亥

地支寅申,在年、月支紧贴,天干透出庚金和乙木,构成相冲的条件,虽然天干庚金和乙木为遥隔之克,但必须服从地支的本质要求,这种遥隔之克可以通过地支相冲看成紧贴相克。所以,庚金克乙木,就是粉身碎骨之象,把庚金当头,乙木为脚,也是身首异处之象。如果把庚金和乙木看成遥隔相克,看成力量几无,实与命主不合。

三、关于天干互化,几种归类形式的区别

1、制者有化变相生与制者有化则不制的区别:

(1)、制者有化变相生,是在隔干情况下连续相生的结果,所隔之干为通关五行,力量大于或等于主克五行的力量。

年柱
杀
庚
戌
月柱
印
癸
未
日柱
元
甲
寅
时柱
比
甲
戌

(2)、制者有化则不制,是对主克五行同时出现了紧贴相生与紧贴相克的五行,主克五行被完全化去力量的同时,不能克制下一个五行。

年柱
印
丁
巳
月柱
杀
甲
辰
日柱
元
戊
午
时柱
劫
己
未

所以,同是制者有化,变相生和则不制的区别,在于天干生克位置的排列差异。

2、制者有化则不制与制者有泄克力小的区别:

(1)、制者有化则不制,是对主克五行同时出现了紧贴相生和紧贴相克的五行,主克五行被完全化去力量的同时,不能克制下一个五行。

年柱
印
丁
巳
月柱
杀
甲
辰
日柱
元
戊
午
时柱
劫
己
未

(2)、制者有泄克力小,是对主克五行同时出现了紧贴相生和紧贴相克的五行,主克五行被化去部份力量的同时,然后去克制下一个五行。

年柱
印
庚
戌
月柱
杀
己
丑
日柱
元
癸
巳
时柱
食
乙
卯

这两种情况的区别,在于紧贴主克五行的被生五行,它们之间力量大小的区别。

四、天干互化中生克力量表现形式的区别

1、泄(化),主生五行在小于或等于被生五行时,将全部的力量转换到被生五行上来。

2、主生五行大于被生五行之时,主生五行在泄(化)去与被生五行同等力量以后,越级对下一个五行进行牵制。

3、主克五行小于被克五行时,被克五行将全部耗尽主克五行的力量,此克称之为耗。

易魂之四柱篇 第二章 第二节 天干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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