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魂之四柱篇 第三章 第二節 地支相沖

地支相沖是四柱命理中地支之間力量轉換的關鍵方式,表現為藏干的相互混戰,導致“逢沖則氣散”,並直接影響透天之干的生剋結果。本文詳細闡述了相沖的構成條件,並區分了四生(寅申巳亥)、四正(子午卯酉)、四庫(辰戌丑未)三類相沖的特點與作用,如四庫逢沖實為刑沖,土越沖越旺。此外,還深入剖析了地支沖合的複雜關係,明確了“合能解沖”與“逢沖則散”的具體規則,強調需根據合化後五行關係判斷。

地支相沖,就是地支之間力量轉換的一種方式,並由此反映出相沖給本氣、餘氣的透天之干帶來生剋力量的影響,即構成相沖的條件。

相沖,就是對沖、衝突、沖散、對抗的意思,是由相沖的兩個地支,在進行力量比拼。它的作用是:逢沖則氣散。一對一的沖,兩敗俱傷;力量不等的情況下,力量大的沖去力量小的,力量多的沖去力量少的。

在不同的季節當中,每一種五行的力量,和它行使的權力都有很大的差異。關於一對一的沖,也不完全是子水沖去午火,或是申金沖寅木。如果寅木或午火當令,就是兩子沖一午,三申沖一寅,它只能沖去寅木或午火的五行力量,它不能沖去寅木或者是午火所具有的旺令之氣。所以,在具體應凶的時候,不一定就是寅月或午月。

地支相沖的特點:是由相沖的兩個地支藏干之間相互混戰而產生,絕對不能理解為兩個地支之間的生剋關係。地支之間的生剋關係,只能透過相沖兩支透天之干,才能轉化為生剋關係。也就是說,地支藏干給透天之干帶來生剋力量大小,直接作用了天干五行生剋的結果。

所以,必須對逢沖則氣散的深刻道理要進行認真的理解。那麼,什麼是相沖呢?什麼又是逢沖則氣散呢?

古書在解釋地支相沖時,是這樣論述的:

如子午相沖,是午火藏干中的己土剋子水藏干中的癸水,或者是子水藏干中的癸水,剋午火藏干中的丁火。

如寅申相沖,是寅木藏干中的甲木、丙火、戊土,分別剋了的金藏干中的戊土,庚金、壬水。或者是說,是申金中的藏干戊土生了庚金,剋寅木中的藏干甲木,是申金中的藏干庚金生了藏平壬水,剋寅木中的藏干丙火。古人這種理解沒有脫離五行生剋的原理,它只能說明地支相沖的過程,就是地支藏干之間的相互混戰。對於地支相沖的作用和目的,並沒有作出更多的說明。在實際的運用當中,不僅要構成地支相沖的具體條件,也需要具體的作用和目的。

寅申相沖,就是沖去了餘氣和中氣。在寅申相沖過程中,必需排除火來洩木、火來剋金、水來洩金、水來生木、土來生金、土來耗木。不然是無法完成寅申相沖的實質作用。在一對一相沖時,木和金最終都失去了生扶的力量。所以就是兩敗俱傷,逢沖氣散。地支之間相沖的作用,對地支藏干五行生剋的影響,直接引導出五行生剋關係當中那些最為敏感的問題。即:“生與不生,剋與不剋”,還是那句話,不生即剋,不剋即生。

因此,在兩寅沖一申的時候,申金被沖去。包括申金藏干中的戊土、庚金、壬水和寅木藏干中的戊土、丙火,都被沖散。這種相沖的結果,金不能剋木,火也不能洩木,木就直接剋土,對土的五行構成危害。

如果是兩申沖一寅,就是把寅木包括寅木中藏干甲木、火、戊土和申金中藏干壬水、戊土都沖散。沖去申金中藏干壬水,使水也不用生木(如果不沖去壬水,有三個申金藏干的水之力,可以抵上一個強根)。所以兩申沖一寅,必須使水受創金才能去剋木。

地支相沖,都有相對目的和作用。在突出五行本氣力量同時,沖去地支藏干中其他五行,打亂藏干五行之間可能干擾相沖作用的生剋關係,讓地支藏干在逆向的生剋關係中,把力量反映到透天之干的生剋作用中。

地支相沖,沖散了餘氣,在突出本位主義和主要矛盾的時候,也反映了事物在發展中出現轉折的一種標誌。這種標誌的出現,又進一步影響到了事態的發展。就是說,地支相沖,本身沒有吉凶。如果有利於用神的發展,往往以吉論。

四生逢沖:

寅申已亥為五行的長生之地,其中有寅申相沖,已亥相沖,稱之為四生逢沖,四生逢沖也為馬星逢沖,表示環境多變、職業多變多動之象。用神沖去忌神,則走南闖北,見多識廣;忌神沖去用神時,則求財辛苦,勞碌奔波。寅申已亥,因其地支藏干的複雜性,在相沖的過程當中,充滿了多變的環節。如果相沖兩支沖去了餘氣和中氣,兩個地支將不再作為藏干五行的長生之支,兩個地支只能單獨作為相同五行的本氣強根。

四正逢沖:

指子午相沖,卯酉相沖。四正,代表四方,是方位相沖。四正,又是五行力量的帝旺之地,作用力大。所以,有論四正之沖。它的地支所藏,都是本氣。相沖的過程,就沒有那麼複雜。它同樣以本氣的力量大小和多少,來決定五行生剋的勝負。

四正逢沖,為門戶逢沖,方位逢沖,羊刃逢沖,桃花逢沖。主人活動能力強,應變能力強,頭腦靈活,異性緣好,人脈廣泛,喜歡冒險,傷災也多,頭部、手腳易受傷,易有刀刃之傷。柱中子午卯酉多,為羊刃、為桃花。

四庫逢沖:

四庫逢沖,就是辰戌沖,丑未沖。庫:是萬物的收藏之地,是五行的墓庫。辰戌丑未相沖,與寅申已亥相沖,還有子午卯西相沖的情況,是根本不同的。辰戌丑未相沖,只是形式,名為相沖實為刑沖。古人有論:辰戌相沖,是辰戌土的藏干戊土,生戌土中的藏干辛金,戌土中藏干辛金去生辰土中藏干的癸水,辰土藏干癸水,生藏干中的乙木,辰土中的藏干乙木生戌土藏干中的丁火,成土中藏干的丁火生辰戌土藏干中的戊土。這完全是錯誤的理解。

四庫逢沖,不僅在地支藏干之間沒有相互混戰。並且透過地支藏干之間循環相生的作用,把中氣餘氣透過相沖的形式統統變成土的本氣,力量成倍增加。辰、戌、丑、未明為沖,實為刑,反映到天干上的時候,就是土越沖越旺。

四庫逢沖,往往與相合混淆在一起,如果把辰戌丑未當作土的合局時,就是淡化了刑與合、刑與沖之間概念和性質上的差異。刑是刑,合是合,不一樣的概念,就有不一樣的性質,就有不一樣的形式和內容。

四庫逢沖,為四墓逢沖,財庫逢沖。泛指官非、傷官、破財實際運用中多主醫院、墳墓、牢房。庫多主財房、房產。為用神逢沖主進財,為忌神則傷災、生死之災、破財。

地支相沖的條件:

1、兩支相沖,必須緊貼。即年支與月支,月支與日支,日支與時支,命局中任何一支與大運、與流年,都視為緊貼。

2、兩支相沖,只要天干上透出兩種相沖的五行(無需本柱透干)。

3、已亥相沖,子午相沖,天干上沒有丙丁火,透出戊己土也構成相沖。(因火土同宮)

4、一對一沖,兩敗俱傷,只有力量多的沖去力量少的,力量大的沖去力量小的。

5、辰戌相沖、丑未相沖,和六合局,半三合局的條件一樣,本柱天干透出相應五行。

6、六合局、半三合局逢沖則散,三合局、三會局,是沖者照沖,合者照合,三合局遇兩支來沖則散,三會局遇兩支來沖,以兩種對抗五行來論。

年柱
才
戊
寅
月柱
杀
庚
申
日柱
元
甲
午
時柱
比
甲
子

年支寅木與月支申金相沖,兩支緊貼,天干上透出庚金和甲木,寅申相沖構成條件。日支午火與時支子水相沖,兩支緊貼,天干沒有透出水火,或是水土的相應五行,子午不構成相沖,但是在具體斷命中可以看成沖之象,為方位逢沖,桃花逢沖。

年柱
食
戊
子
月柱
印
乙
丑
日柱
元
丙
辰
時柱
食
戊
戌

日支辰土與時支戌土相沖,兩支緊貼,戌土的天干透出戊土,辰戌相沖成功。

在條件單一的情況下,地支之間相沖的訊息,都是具備非常明顯的作用和目的。比如,寅申相沖,卯酉相沖,不管它們是兩敗俱傷,或者是其中一方五行受到創傷,如果是在應驗傷災方面,筋骨和手術一類的概率要更高一些。當然,能夠結合整個命局進行判斷,理順其中五行生剋順序關係。就能得出更加詳細而準確的判斷。在具體使用地支相沖的條件時,必須把地支相沖的內在含義,進行認真地分析和研究。只有這樣,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陽曆:1971年3月31日 17:00(女)
 
 
坤
 
年柱
杀
辛
亥
月柱
杀
辛
卯
日柱
元
乙
卯
時柱
比
乙
酉
大運
 
杀
辛
卯
1971
1
1971
2
印
壬
辰
1972
12
枭
癸
巳
1982
22
劫
甲
午
1992
32
比
乙
未
2002
42
伤
丙
申
2012
52
食
丁
酉
2022
62
财
戊
戌
2032
72
才
己
亥
2042

日主乙木得令,得時上比劫助身,通根月支、日支。辛金年月雙透,通根時支。取土金為用。

柱中卯酉相沖,條件構成,引發金木相戰。傷災、婚災訊息明顯。

大運甲午,流年己卯,天干甲己合而不化。太歲引發三卯沖一酉,沖去酉金,身旺無制。命主該年破財,做手術,又逢婚變。

陽曆:1984年11月2日 11:00(男)
 
 
乾
 
年柱
才
甲
子
月柱
才
甲
戌
日柱
元
庚
子
時柱
食
壬
午
大運
 
才
甲
戌
1984
1
1984
3
财
乙
亥
1986
13
杀
丙
子
1996
23
官
丁
丑
2006
33
枭
戊
寅
2016
43
印
己
卯
2026
53
比
庚
辰
2036
63
劫
辛
巳
2046
73
食
壬
午
2056

日主庚金虛浮無根,時上壬水得令,通根年日,緊貼日主而洩,甲木年、月雙透,貼身而耗。日主庚金洩耗交加,取土金為用,火為喜神。

原命局有水多金沉之象。日時子午相沖,條件沒有構成,只待歲運引發,沖去午火用神,實為命主隱患。丙子運,丙子年,歲運並臨,引發四子沖一午,沖去太歲的根,水多木漂,木無力為火通關。該年命主患癲癇病,落殘終身,失去勞動能力。

關於沖與合、合能解沖的運用:

合與沖的關係,是兩個地支透過沖合之間的力量轉換,再次對五行力量的具體分配。這種變化,給透干五行的生剋,帶來明顯的作用。

合,就是合局。即:六合局,半三合局,三合局,三會局。沖就是針對著這些合局而來的,是對已經構成條件的合局,出現了具有相沖關係和相沖條件的地支。一般情況下:六合局,半三合局都逢沖則散;三合局,兩支來沖則散,如果是一支來沖,沖者照沖,合者照合,力量大的沖去力量小的;三會局,如果有兩支來沖,以對抗的兩種五行論之。

關於地支之間的沖合關係,長期以來的學術爭議,一直都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其實,人們對於變通五行生剋的辯證成份,缺乏足夠清晰的認識,才是導致地支沖合關係無法定論的真正原因。有人說,合能解沖;有人說,沖則不合。就是到了現在,也沒有誰對地支之間沖合關係,進行透徹的研究和說明。參閱眾多的資料,僅有《滴天髓》中所稱:已申相合為刑合,沖而不散,至於什麼原因,沒有更多詳細下文。那麼已申刑合,沖而不散的意義又何在呢?

在六合局中,已申合化水,就是“把一種能量轉化為另外一種能量”,就是把火和金的兩種不同五行,都變成了水的五行。對於這種變化,同時違背了兩個不同五行原有的屬性,應該是一種強制性的措施,稱之為刑合。這種現象在六合局中是唯一的它是把兩種具有相剋關係的五行,刑合為另外的一種五行,並且這種合局沖而不散。也就是說,在已火和申金被合為水的五行以後,對於原本具有相沖關係的亥水和寅木來說,亥和已變成同一個五行,申和寅也變成了相生的五行,已申相合不是沖不散而是不沖了。

在明白已申刑合,沖而不散的原理以後。對於地支之間合局與沖的關係,直接推導出兩條重要的規則:

  1. 原為相沖的兩個五行,在合化後變成相生或相同的五行,為沖而不散。
  2. 原為相沖的兩個五行,在合化後仍然是相剋,或仍然相沖的五行,為逢沖則散。

由此,可以推出,合能解沖,不是沖不散的原因,而是不能沖了。所以在六合局,三合局,半三合局當中,都必須遵循這樣的原則。不能見沖就沖,見合就合。相沖必須構成相沖的條件;相合必須構成相合的條件,兩者缺一不可。

年柱
财
壬
午
月柱
食
辛
亥
日柱
元
己
巳
時柱
财
壬
申

月支亥水和日支巳火看似相沖,天干透出水、土兩種五行,構成相沖的條件。日支已火與時支申金緊貼相合,時支申金天干透出合化的同一五行,構成相合的條件。日支已火與時支申金合化水,不與月支亥水相沖,為合能解沖。

年柱
财
甲
辰
月柱
枭
己
巳
日柱
元
辛
酉
時柱
比
辛
卯

日支酉金與月支已火緊貼相合,日支酉金的天干透出合化的同一五行,構成相合的條件。日支酉金與時支卯木緊貼相沖,天於透出金、木兩種五行,構成相沖的條件。日支酉金與月支巳火合金,與時支卯木仍然相沖,此為逢沖則散,合不能解沖。

一、六合局遇沖的具體規定

六合局遇沖,必須按照地支合局與沖之間的兩條規則進行。由此,推導出下列的具體條件:

  1. 子丑合化水,午火來沖,沖散;未土來沖,沖散。
  2. 子丑合化土,午火來沖,不散;未土來沖,不散。
  3. 寅亥合化木,申金來沖,沖散;已火來沖,不散。
  4. 卯戌合化火,酉金來沖,沖散;辰土來沖,不散。
  5. 辰酉合化金,戌土來沖,不散;卯木來沖,沖散。
  6. 已申合化水,亥水來沖,不散;寅木來沖,不散。
  7. 午未合化火,子水來沖,沖散;丑土來沖,不散。
  8. 午未合化土,子水來沖,沖散;丑土來沖,不散。

二、半三合局遇沖的具體規定

  1. 申子半三合水局,寅木來沖,不散;午火來沖,沖散。
  2. 子辰半三合水局,午火來沖,沖散;辰土來沖,沖散。
  3. 寅午半三合火局,申金來沖,沖散;子水來沖,沖散。
  4. 午戌半三合火局,子水來沖,沖散;辰土來沖,不散。
  5. 亥卯半三合木局,已火來沖,不散;酉金來沖,沖散。
  6. 卯未半三合木局,酉金來沖,沖散;丑土來沖,沖散。
  7. 已酉半三合金局,亥水來沖,不散;卯木來沖,沖散。
  8. 酉丑半三合金局,卯木來沖,沖散;未土來沖,不散。

三、三合局遇沖的具體規定:

三合局,遇一支來沖,沖者照沖,合者照合,力量大的沖去力量小的。三合局在沖去其他地支時,也要消耗同等的力量。

三合局遇兩支來沖,以沖散論。但遇到哪兩個地支來沖,以沖散論呢?三合局是由五行的長生、帝旺和墓地三支組成,就是說,三合局的中間之支才是力量的重心。只有在重心之支同時受創,三合局才以沖散論。

三合局遇兩支來沖則散,除了要遵循地支合局與沖的規則以外,還有一款補充的條件:

三合局遇兩支來沖,其中必須有一支為中繩逢沖,合局以散論。同時,有兩支中繩來沖,合局也以散論。中繩:就是三合局中間的一支。

透過上述的條件和規則,三合局遇兩支來沖則散,就形成了規律:

  1. 申子辰三合水局,寅木加午火來沖不散;午火加戌土來沖,沖散。或兩午來沖則散。
  2. 寅午戌三合火局,申金加子水來沖則散;子水加辰土不散;兩個子水來沖則散。
  3. 亥卯未三合木局,已火酉金來沖不散;酉金丑土來沖則散;兩酉來沖則散。
  4. 已酉丑三合金局,亥水加卯木來沖不散;卯木加未土來沖不散;兩個卯木來沖則散。

四、合局在多支加力的情況下,遇沖的若干情況分析:

地支合局的作用,使一種五行力量增旺,多出的合局之支,均視為合局加力。只有在這個前提下,對構成沖去了合局力量的時候,合局才以散論。

在這裡,要考慮到地支合局與地支相沖的關係。實際上它們之間就是力量的比拼。同時更要進一步地考慮到合局與合局、合局與相刑之間的條件轉換和使用。

以六合局為例:

兩子合丑,在合化水的情況下,一個午火來沖不散,反而可以沖去午火;一個未土來沖,就可以沖散。

分析:兩子合一丑,在合化水的情況下,一個午火來沖不散,反而可以沖去午火。就是說明合局與沖的關係,也是一種力量的對比。力量大的沖去力量小的,力量多的沖去力量少的。

兩子合一丑,在合化水的情況下,一個未土來沖,就可以沖散,它是要符合六合局、半三合局,在與土的六合局或兩支自刑共支時,予以讓位的條件。

同理:

兩子合一辰,一個午火來沖,不散;一個戌土來沖則散

兩寅合一午,一個子水來沖則散;一個申金來沖,不散。

同理:

申子辰三合水局,一個午火和一個戌土來沖則散。

申子辰三合水局,如果沒有午火,就是三個戌土來沖也不散;如果沒有午火,就是兩個辰土來刑,申子辰三合水局不與讓位。

兩個地支,兩種五行,在沖合之間,透過具體的使用條件,對於五行力量的轉換,對於五行力量的再次分配,都有比較明顯的方向性和作用性。只要能熟練運用地支沖合的關係,就能捕捉到更多具體形象訊息。

陽曆:1978年7月16日 21:00(男)
 
 
乾
 
年柱
劫
戊
午
月柱
比
己
未
日柱
元
己
卯
時柱
杀
乙
亥
大運
 
比
己
未
1978
1
1978
8
伤
庚
申
1985
18
食
辛
酉
1995
28
财
壬
戌
2005
38
才
癸
亥
2015
48
官
甲
子
2025
58
杀
乙
丑
2035
68
印
丙
寅
2045
78
枭
丁
卯
2055

日主己土,得令,通根年支、月支,又有年月戊已土幫身,身旺。時上乙木透出,通根地支亥卯未合木局,並合去己土在月支的強根,身旺,七殺更旺。

運行辛酉,流年乙酉,兩酉沖破亥卯未三合木局,三合木局以散論,亥、未按原來的五行在命局論生剋。此時土有力量生金,又酉酉自刑,卯酉相沖,沖去七殺之強根。七殺根蒂全無,食神制殺太過,該年喪父。

陽曆:1970年6月6日 21:00(女)
 
 
坤
 
年柱
财
庚
戌
月柱
官
壬
午
日柱
元
丁
巳
時柱
才
辛
亥
大運
 
官
壬
午
1970
1
1970
1
才
辛
巳
1970
11
财
庚
辰
1980
21
食
己
卯
1990
31
伤
戊
寅
2000
41
比
丁
丑
2010
51
劫
丙
子
2020
61
枭
乙
亥
2030
71
印
甲
戌
2040

運行己卯,流年辛未,太歲引發已午未會火局,會去己土在已火午火未主中的強根,火多土焦,火旺剋金。同時,引起已亥相沖,沖去亥水,壬水官星無根無源,官不制身,日主突然犯旺。該年命主喪父又退婚。

壬申年,與日柱天合地合,已申合化水,日時已亥不沖,而且一丁合兩官合而不化。日主突然變弱,命主該年不吉。

易魂之四柱篇 第三章 第三節 地支相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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